各有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点的通知》(榆政科发〔2025〕38号),现将拟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点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榆阳区常乐路199号
邮政编码:719000
联 系 人:配置科 赵 婧 0912-388200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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