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第三批“榆林科技之光”人才项目的通知》(榆政科发〔2025〕12号),现将拟立项第三批“榆林科技之光”人才项目(人选)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我局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应参加我局组织的专家论证、资料调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通信地址:榆阳区常乐路199号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人:配置科:奥成宁 0912-3887192
合作科:马 芳 0912-3885790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